四川省成都市,一个因水而兴的城市却面临着枯水期补水不足的难题。为了让中心城区河道“四季有活水”,成都市明确了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的目标。据介绍,成都正在全面建造海绵城市,打造水系大循环系统,预计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率2025年将达到50%。
成都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同时,成都也面临着枯水期河道补水需求大,中心城区河道补水不足的难题。
如何破解难题,让成都中心城区中小河流“四季有活水”,让碧水清流常伴市民身边?不久前出台的“成都治水十条”明确,要推进雨污分流全覆盖,加大生活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力度,加快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
去年,成都市第三、四、五、八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工程如期实现通水运行。工程完成后,第三、四、五、八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由每日40万立方米扩容至每日75万立方米,每日污水处理能力增加了35万吨,出水水质由一级A标提升到地表水Ⅳ类标准(不计总氮)。如果按照锦城湖133万立方米的容积来算,现在第三、四、五、八污水处理厂每天可以处理超过半个锦城湖容量的污水。而这正是成都加大生活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力度的一个缩影。
据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水生态系统2025规划纲要》中明确,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率2020年达到40%,至2025年达到50%。同时,至2025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50万吨/日。那么,按照《规划》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50%来计算,届时每天将产生125万吨再生水,假设将这些再生水回灌到河流或湖泊用于景观用水,按照锦城湖133万立方米的容积来算,一天就可灌满近1个锦城湖。
据了解,再生水补水河道工程,将实现中心城区河道水量充足,水质提升。目前成都市正逐步完善城区雨污分流,建立起“渗、滞、蓄、净、用、排”的海绵城市改造理念,完善污染防治和治理的长效监管与机制。
“为保证再生水利用安全、高效,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促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发展,市水务局编制了《成都市污水处理回用规划》,在此基础上又编制了《成都市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实施方案》。”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实施方案》成都市中心城区再生水补水河道工程按照“总体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三期实施。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方案》提出锦城湖补水方案,即将第九污水处理厂20万吨/日的出水作为锦城湖补水水源,建设一座再生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沿绕城高速内由东向西布置压力管道,将再生水引至锦城湖,对锦城湖实施补水。
现场直击
打造景观水系大循环系统
踏着曲径通幽的小径,走过傍湖而建的亭台,在武侯祠博物馆,人们可以参观了解其促进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景观水系大循环系统。
武侯祠博物馆分为文化遗产区、西区园林区、锦里三部分,博物馆在整个水循环系统中改造、新建了一些沟渠,使三部分的水系统实现贯通,形成了一个内部连通的水系,使域内水景观、绿化等需要用水的部分实现全线水循环。据了解,自从武侯祠应用了景观水系大循环系统,只有自然蒸发、园林绿化会消耗部分水,而这部分水只需适时补充,无需大规模换水或靠天下雨来补水。
专家说
成都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黄建熙:
雨污分流是支撑城市运行的基本条件
成都为何要推进雨污分流全覆盖?成都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黄建熙表示,雨污分流是指接收和排放城市雨水和污水的排水设施或污雨水排水系统工程,是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支撑城市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
“从经济和安全角度考虑,雨水收集后原则上应就近排入排洪河道;污水应全部收集后通过污水管道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水体。”在黄建熙看来,雨污分流的排水管设施,是确保城市排涝安全和维持城市良好水环境的保障条件。雨污水设施建设覆盖面越广,受益区域越大,服务人口越多。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在线监测系正式投入使用,这也是全省首个采用原位光谱水质分析测量技术的水质监测系统。
“与传统污水监测方法相比,原位光谱水质分析测量不仅测量稳定,测量周期短而且测量过程不使用化学试剂,无二次污染。”淳安县环保局副局长吴志旭介绍。
据了解,采用原位光谱分析仪检测水质,可以做到半个小时测一次,检测时间可以大大缩短,同时对设备的维护也相对比较简单,只要保持光学窗口的干净,系统就能正常工作。
监测的结果反映到监控平台上,每个点都有一个指示灯表示,当指示灯显示绿色,表明出水水质正常。当指示灯变红,这个监测点就存在水质数据超标或不达标,工作人员会及时将这一情况记录下来,并第一时间向县治污办反馈情况,治污办的工作人员也会立即联系相关运维企业赶赴现场处置,直到出水水质得到改善。
目前,该在线监测系统采用政府购买数据服务模式,在全县范围内共设有6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都会测量水温、pH(酸碱度)、浊度、COD(化学需氧量)等7个水质指标。到今年底,还将再增加10个监测点,力争使每个乡镇都有一个点位。
记者11日从省发改委获悉,根据海南省发改委、省水务厅近日印发的《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十三五”期间海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注重向提质增效转变,注重由“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改变,计划新建115座污水处理厂及推进污水管网等建设,总投资超过100亿元。
《规划》明确,到2020年,新建115座污水处理厂(新建98座,扩建17座),新增污水处理监测站9个,以上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101.03亿元。
“十三五”期间,海南省重点建设设市城市、县城、重点镇及百个特色产业小镇的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为合理安排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新增能力,建设重点由设市城市、县城和主要的重点镇逐步向一般建制镇及较为迫切的农场与林场倾斜,依托交通区位和资源条件加快推进100个特色产业小镇与1000个美丽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海南省优先解决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的问题,抓紧补建配套管网;根据排水系统的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相应调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模,重点解决37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出路。
《规划》提出,到“十三五”期末,力争全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海口市基本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三亚市、儋州市污水收集率达到95%以上;6个设市城市(三沙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东方市、五指山市)及10个县城污水收集率明显提高,达到85%;人口集中、污水产生量大、具备条件的重点镇与建制镇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4个重点镇污水收集率达到65%左右;建制镇、林场与农场污水收集率得到进一步提高;逐步实现水资源综合利用,全省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
记者11日从省发改委获悉,根据海南省发改委、省水务厅近日印发的《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十三五”期间海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注重向提质增效转变,注重由“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改变,计划新建115座污水处理厂及推进污水管网等建设,总投资超过100亿元。
《规划》明确,到2020年,新建115座污水处理厂(新建98座,扩建17座),新增污水处理监测站9个,以上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101.03亿元。
“十三五”期间,海南省重点建设设市城市、县城、重点镇及百个特色产业小镇的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为合理安排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新增能力,建设重点由设市城市、县城和主要的重点镇逐步向一般建制镇及较为迫切的农场与林场倾斜,依托交通区位和资源条件加快推进100个特色产业小镇与1000个美丽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海南省优先解决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的问题,抓紧补建配套管网;根据排水系统的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相应调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模,重点解决37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出路。
《规划》提出,到“十三五”期末,力争全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海口市基本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三亚市、儋州市污水收集率达到95%以上;6个设市城市(三沙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东方市、五指山市)及10个县城污水收集率明显提高,达到85%;人口集中、污水产生量大、具备条件的重点镇与建制镇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4个重点镇污水收集率达到65%左右;建制镇、林场与农场污水收集率得到进一步提高;逐步实现水资源综合利用,全省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原子中心主任与日本信州大学的研究人员合作,开发出一种基于石墨烯的脱盐膜,比目前的各种过滤膜更坚固耐用、效率更高。这一技术未来可用于海水淡化、蛋白质分离、废水处理,以及制药和食品工业等。
“我们的梦想是研制一种智能膜,具有高通量、高效率、长寿命、自修复等特点,可为缺水地区消除水体中的生物污染和无机污染、获取清洁水提供解决方案”,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物理化学与材料科学工程教授毛里西奥·特罗内斯(MauricioTerrones)介绍说,“这项研究工作正朝着这个方向前进”。
本研究开发的杂化膜采用简单的喷涂技术将溶液中的氧化石墨烯和少量层状石墨烯包覆在聚乙烯醇改性聚砜的骨架支撑膜上。支撑膜增强了杂化膜的牢固性,使其能够承受强烈的横流、高压和氯接触。尽管目前该技术还处于开发的早期阶段,膜样品已可过滤掉85%的盐,制取的水虽还不能直接饮用,但已可用于农业灌溉。研制的膜还能够过滤掉96%的染料分子,因此可以用于纺织工业的废水处理,防止废水直接排放到河流中污染环境。
氯通常用于降解废水中的生物活性成分,但它也会使目前的各种聚合物膜的性能迅速降低。而这种基于石墨烯的新型膜具有很强的抗氯能力。
众所周知,石墨烯具有很高的机械强度,多孔石墨烯具有很强的过滤能力,几乎可以100%过滤掉水中的盐分,是一种潜在的理想的脱盐膜材料。然而,将石墨烯扩展到工业量方面还有许多挑战,包括控制缺陷和处理二维材料需要复杂转移技术等。研究团队正在试图克服可伸缩性问题,并在生产规模上提供廉价、高质量的膜。
这项成果发表在8月28日出版的《自然·纳米技术》杂志上。论文第一作者亚伦·莫雷洛斯·戈麦斯(AaronMorelosGomez)说:“我们研制的过滤膜克服了氧化石墨烯的水溶性问题,用聚乙烯醇作为粘合剂,使它能抵抗强烈的水流和高压冲击。通过将氧化石墨烯与石墨烯混合,我们还可以显著提高其耐腐蚀性化学制剂(如氯)的腐蚀。”
来自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的公开消息称,自2014年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在试点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以来,三年累计投入超过200亿元,实现了全省7大地下水漏斗区全覆盖,试点区三年累计形成地下水压采能力近38亿立方米,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高云霄12日透露,该省3年累计投入244.6亿元人民币进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治理范围实现了河北七大地下水漏斗区全覆盖,3年累计形成地下水压采能力38.7亿立方米。
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12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高云霄在会上介绍说,河北省是典型的资源型缺水省份,该省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中国平均值的七分之一。由于水资源匮乏,近30年来该省累计超采地下水1500亿立方米,超采区面积达6.7万平方千米,成为中国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区。
2014年,经中国国务院同意,决定在河北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主要任务是解决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问题,并为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积累经验。
高云霄介绍,试点开展以来,河北3年累计投入244.6亿元,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地下水水位下降趋势有效缓解。试点区3年累计形成地下水压采能力38.7亿立方米。2015年,河北深层地下水位止跌回升,由治理前年均下降1.54米到治理后年均回升0.22米。2016年,河北省浅、深层地下水位回升幅度均大幅增加,浅层水回升0.58米,深层水回升0.7米。
二是地下水超采问题得到控制。河北推广节水小麦170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58万亩,农业用水效率提高了20%。
三是形成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科学规划、确权定价、控管结合、内节外引、综合施策”的治理模式。
高云霄表示,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作为第三方对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河北实现了试点的预期目标。下一步,河北省将构建长效运行机制,推进地下水超采常态化治理,确保2030年该省实现采补平衡。
【环保加油站】全国最大漏斗区深层地下水埋深回升0.74米
河北是典型的资源型缺水省份,是全国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区。上世纪80年代以来,河北省年均超采50多亿立方米,形成了7个大型地下水漏斗区。2014年,河北省全面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截至目前,3年累计形成地下水压采能力38.7亿立方米。试点区浅层地下水埋深下降速率明显减缓,深层地下水埋深实现止跌回升。
近日,财政部印发《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旨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所在地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发挥财政资金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具体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7〕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规范转移支付分配、使用和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经国务院批准,我们制定了《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现予印发。
附件: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
财政部
2017年8月2日
附件:
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所在地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中央财政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以下简称转移支付)。
第二条 转移支付支持范围包括:
(一)限制开发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县级市、市辖区、旗)和国家级禁止开发区域,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两屏三带”、海南国际旅游岛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所属重点生态县域。
(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地区等试点示范和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地区。
(三)选聘建档立卡人员为生态护林员的地区。
中央财政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对转移支付范围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条 转移支付资金按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选取客观因素进行公式化分配,转移支付办法和分配结果公开。
(二)分类处理,突出重点。根据生态类型、财力水平、贫困状况等因素对转移支付对象实施分档分类的补助,体现差异、突出重点。
(三)注重激励,强化约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评价和奖惩机制,激励地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条 转移支付资金选取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测算,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具体计算公式:
某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应补助额=重点补助+禁止开发补助+引导性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奖惩资金
(一)重点补助:对象为重点生态县域,按照标准财政收支缺口并考虑补助系数测算。其中,标准财政收支缺口参照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办法,结合中央与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各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减收增支情况作为转移支付测算的重要因素,补助系数根据标准财政收支缺口情况、生态保护区域面积、产业发展受限对财力的影响情况和贫困情况等因素分档分类测算。
(二)禁止开发补助:对象为禁止开发区域。根据各省禁止开发区域的面积和个数等因素分省测算,向国家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森林公园两类禁止开发区倾斜。
(三)引导性补助:对象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地区等试点示范和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地区,分类实施补助。
(四)生态护林员补助:对象为选聘建档立卡人员为生态护林员的地区。中央财政根据森林管护和脱贫攻坚需要,以及地方选聘建档立卡人员为生态护林员情况,安排生态护林员补助。
(五)奖惩资金:对象为重点生态县域,根据考核评价情况实施奖惩,对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地区给予奖励。对生态环境质量变差、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不力和生态扶贫工作成效不佳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对转移支付资金予以扣减。
当年测算转移支付数额少于上年的省,中央财政按上年数额下达。
第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省对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规范资金分配,加强资金管理,将各项补助资金落实到位。补助对象原则上不得超出本办法确定的转移支付范围,分配的转移支付资金总额不得低于中央财政下达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额。
第六条 享受转移支付的地区应当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加大生态扶贫投入,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及形象工程建设和竞争性领域,同时加强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考核和资金的绩效管理。
第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6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16〕117)号)同时废止。